一、目的:
為普遍推行機構防火教育,灌輸家屬及住民消防常識,加強家屬及住民防火知識,期與消防局相互配合,以消弭火災損失,有效維護機構安全,確保住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回列表
為普遍推行機構防火教育,灌輸家屬及住民消防常識,加強家屬及住民防火知識,期與消防局相互配合,以消弭火災損失,有效維護機構安全,確保住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二、實施方法:
(一)每半年與家屬住民座談會同時辦理衛教,每半年實施消防演練邀請家屬住民共同參予演練。
(二)利用海報單張,加強宣導住民及家屬防火常識。海報資料來源:內政部消防署